看到有位博主发的这条微博,很想说点东西。
小朋友只是年纪小,遇到的议题可能是第一次遇到,但不代表人家的思考没有内容,你觉得是法律界讨论到懒得讨论的议题,那你至少告诉小朋友不同的观点是什么样的,而不是这些没用的东西。
一个制度、法条是否合理,不是靠谁和它站在一起决定的,不是说保守的国家年龄设定得高,先进的国家设定得低,所以设定得低就更先进、正确,性同意年龄是14岁并不意味着进步,性同意年龄是18岁也不意味着保守,关键在于,为什么这么设定。事实上,各国性同意年龄的形成往往是历史因素的结果,比如欧洲很多国家的规定可以追溯到19世纪甚至更早,这些制度很多并不是现代性别平等运动之后重新设计出来的。
而且,目前支持提高性同意年龄的人恰恰来自于儿童保护组织、女性主义者、反性剥削人士,难道这些人是因为更加保守所以才支持提高性同意年龄的吗?
显然不是,大家提出这个要求,是希望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所以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在我们的文化、教育、社会体系中,一个14岁的少女是否具备充分的性自主能力?一个14岁的少女在和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时是否存在明显风险?当下的形势和无孔不入的网络所形成的新环境是否让一个14岁的少女更容易被诱骗?提高性同意年龄能减少哪些伤害?提高性同意年龄可能带来哪些问题,是否会伤害到部分未成年的自主权?
这些问题一个都不提,然后说这些国家性同意年龄是14-16岁,印度等国家是18岁,怎么,难道难道哪个国家更先进,哪个国家的制度就更正确吗?不是这样的吧,我想法律、制度需要回答的问题从来不是谁更先进,而是怎么样更好地平衡保护与自主权吧,所以也有很多的地方存在Romeo and Juliet laws,所谓的增加工作量、伤害自主权明明可以通过立法技术来解决,而不是说这个制度就完全不能够改变。
再说回到“小朋友”,我觉得完全没必要觉得自己年龄大就觉得对方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了解,觉得对方不应该发言,尤其是在这个切身的问题上,性同意年龄讨论的对象,本来就是青少年和年轻人,她们可能不一定知道比她们年龄大的人曾经如何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她们作为当事人,完全有资格表达自己的想法,至于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如何更好地通过立法技术来保证自主权,这些问题本来就应该被专业人士和学界充分讨论。
法律从来不是数字游戏。不同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性教育体系和司法实践,决定了不同的情况,脱离这些背景,只比较数字,本身就没有太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