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律师
26-06-11 14:02 微博认证: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于洋

#男子隐瞒性功能障碍被撤销婚姻#http://t.cn/AXa7mii9
本起案件中,女方提出的是撤销婚姻而不是离婚,虽然两者都是解除婚姻状态,但有着本质区别:撤销婚姻是宣告一个婚姻的缔结因存在法定的瑕疵自始无效,而离婚是结束一个合法的婚姻。
撤销婚姻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受胁迫或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后者就是本案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对重大疾病进行规定,但因男方的原因,使婚姻失去基础,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而且一旦判决撤销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恢复为“未婚”‌,即具有溯及力,撤销婚姻仅受胁迫方或隐瞒疾病的相对方可提出,且需在1年内(胁迫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后)。
而离婚则即可通过诉讼或通过协议达成,法定事由较为宽泛,最关键的一点:离婚并不否定婚姻的合法性,即双方的身份是"离异"。
但值得注意的是两者在财产处理,特别是子女的法律地位上都存在区别,所以尽管撤销婚姻之诉一旦达成对当事人可能比较有利,但也需要考虑其特点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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