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丈夫与高校处长婚外情##律师说法#
1、婚外情属于道德瑕疵与法定过错丈夫和高校处长搞婚外情,这绝对是道德污点。在民法典中,这叫“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这是法定过错,女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贪腐问题其实也很关键
相比于出轨,海报里提到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项目资源、中饱私囊”才是重头戏。如果举报属实,这位鄢处长涉嫌的就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受贿罪。
3、原配的拉横幅行为可以理解,但法律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比如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如果贪腐举报查无实据,也可能构成诽谤罪。在高校门口摆海报、发传单,引发围观和交通拥堵,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举报贪腐,把证据递交纪委或监察委;控诉出轨,应该向法院起诉。当街让小三社死,虽解气但很容易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但这可能也是原配维权时的无奈和策略吧。
希望校方和相关部门能顺藤摸瓜,查清背后的贪腐指控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不要等把事情闹上热搜,才会高度重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