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这事,如果不是刑法伺候,而且根据过去十几年的预估销售金额定罪,鹅腿阿姨全家人均十年以上,首都就别聊食品安全了。 #鹅腿阿姨团购销售额或超500万#
用鸭肉冒充鹅肉售卖,属于法律规定的以假充真行为。累计销售金额达到 5 万元及以上,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金额不足 5 万元的,仅作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估算:从2023年1月1日算起,每天平均500份,15元一份,刨除寒暑假,截止到上个月月底,粗估销售金额就高达675万元(豆包计算)。网传鹅腿阿姨在拼团平台的收入就高达570-580万元。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说鹅腿阿姨涉嫌误导,但是从网上看到销售群的对话记录,很明显犯罪嫌疑人宣传售卖的是“鹅腿“,所以存在主观故意的情节,涉嫌生产、制造劣质产品罪。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