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看不下去了,有些网友生活中的不如意全部撒在网上了……
而明星就成为了完美受害者。
因为,你有名,你有钱,我看不惯,没理由找理由也要举报。
这种举报文化真的是文化糟粕啊!
#谢娜演唱会被抵制的原因#
不喜欢可以表达,但不能替别人决定吧。
先理清一个基本逻辑:
不喜欢 ≠ 不合法;不看好 ≠ 不该存在。
演唱会本来也不是声乐考试,它也包括现场氛围、情绪价值和青春记忆。
只要演出依法依规报批、演出内容合法,艺人就有资格开,观众也有资格去看。
如果你觉得票价比不合理、专业能力存疑、宣发方式有争议,完全可以批评、劝退、不去买票。
最终,市场会给出答案。
但如果你因为“我不喜欢这个人”,就去捏造事实、造谣诽谤、人肉骚扰、反复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那就不是舆论监督,而是越过了法律边界。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要求营业性演出应依法申请批准,未经批准的演出会被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都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所以,我想说,别用“举报自由”绑架别人的娱乐自由。
你有权不点赞,有权不进场,也有权大声表达不满;但别人也有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花钱买一场让自己开心的演唱会。
有何不可?
何况文旅局也回复了没问题,还要咋滴!
#网友给张杰发的私信##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