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法院
26-06-11 08:32 微博认证: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花1500元网购的猫交付没多久病死##网购宠物猫交付后病死谁来担责#】2024年9月,潘某在某网购平台向名为“某宠小店”的店铺发送消息,询问金渐层品种的宠物猫价格。店铺客服请潘某添加店铺员工微信,再发送宠物猫视频供其挑选。潘某添加了店员微信,之后一直在微信上沟通购买宠物事宜。
一番挑选后,潘某以1500元的价格在“某宠小店”购买一只雌性宠物猫,店铺员工向其承诺:“宠物猫包纯包健康,已打好疫苗和驱虫,按照店铺提供的方法饲养包养活,质保3个月,发货前会拍摄一镜到底的检测视频。”
根据店铺员工的要求,潘某另外向海口市龙华区某宠物店(以下简称龙华某宠物店)转账1048元,用于购买猫粮和支付宠物托运费用。
2024年10月17日,收到宠物猫的潘某向店铺员工反映,宠物猫有打喷嚏、流眼泪、食欲差等情况。2024年10月22日,潘某将宠物猫送至宠物医院治疗,宠物猫被诊断为猫疱疹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猫疱疹及猫支原体检测结果均为阳性,为此,潘某支出宠物医疗费用合计747元。
随后,潘某两次与店铺员工沟通要求退猫,均遭到店铺员工拒绝。2024年10月29日,潘某向店铺员工反馈了宠物猫死亡的信息。随着网购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活体宠物。然而,活体动物交易存在健康状态难核实、运输风险高、售后维权难等问题,如果宠物在交付后短期内患病甚至死亡,责任该如何认定?
2026年4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网购宠物猫死亡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因卖家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进行场外交易,且交付的宠物猫在短期内发病死亡,法院依法认定实际销售者与店铺经营者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http://t.cn/AXXDB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