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 塌房#“塌房的风吹到了小吃摊”,“鹅腿阿姨”火爆源于海淀高校圈的学子们力挺,甚至在发现肉质发绿后仍然只选择私聊询问,如今看起来,曾经脚踏实地小本经营的形象就像是精心打造的人设。
“鹅腿阿姨”用鸭腿充当鹅腿,被曝光后不能用所谓的习惯性招牌来推脱责任,“鹅腿阿姨”不是普通商标名,而是对商品的直接描述和品质保证。
作为商家,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消费明明白白,即便学生们对商家有更多的滤镜和信任,也有权利去决定要不要花16元买鸭腿吃,在没塌房之前,可能还有不少人以为是鹅腿,物美价廉。法律对于消费欺诈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构成欺诈得退一赔三。
如果售卖的鸭腿肉质发绿经鉴定确认为变质,这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仍销售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偿。如果食用了问题鸭腿导致生病,还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
此外,鹅腿阿姨手握近50个微信群,长期日销200多单,走红多年,其经营规模早已远超“小本经营”的范畴,无论是小摊还是个体户,只要盈利就需依法纳税,不存在“小本经营”的免税特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拥有多少流量和光环,诚信经营才是商业的底线。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