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民法:①不能。熊大应还1万价款,同时熊二应折价补偿电动车,故存在抵销问题,熊大返还的范围需扣除折价补偿的部分。②合同无效,返还价款对方应支付利息。因熊大对合同的无效有过错(胁迫),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③使用了,交使用费。
发布于 北京
//@张翔民法:①不能。熊大应还1万价款,同时熊二应折价补偿电动车,故存在抵销问题,熊大返还的范围需扣除折价补偿的部分。②合同无效,返还价款对方应支付利息。因熊大对合同的无效有过错(胁迫),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③使用了,交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