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小助手支持大家维权#晋江法院林文晋:民事案件未生效就不让网上阅卷?与最高法规定严重相悖!
本人就未生效民事案件,通过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小程序依法申请网上阅卷,材料齐全、身份合规,却被晋江法院 林文晋以 “案件未生效,不能阅卷” 为由直接驳回。
依据最高法《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线提交阅卷申请,法院应支持在线阅卷、在线查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多地高院、中院明确:未结案、未归档、未生效案件,只要电子卷宗生成,当事人即可网上阅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三中院等法院早已实行在审案件实时网上阅卷,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诉讼权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未生效” 不是拒绝阅卷的法定理由,更不是剥夺当事人阅卷权的挡箭牌!
晋江法院林文晋法官此举,违反最高法在线诉讼规则,与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精神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当事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
司法公正,首先要看得见、能参与、有渠道。
恳请福建省高院、泉州中院、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纠正错误做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阅卷权!恳请@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洪志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立即彻查、严肃追责、纠正错案,还我公道!还司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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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