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26-06-10 12:42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有一个顾问单位有一些金额很小的款项没有收回来,又不愿意委托律师处理(当然能够理解,金额小的案件与所支付的律师费相比,没有性价比),还要考虑到诉讼的高效(因为金额太小,不太愿意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耗时间),我就建议客户可以尝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针对已到期的金钱债权案件,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相比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申请支付令的案件诉讼周期更短,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到最终支付令生效一般在三十五天,支付令失效后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则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成本低,支付令案件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用标准的1/3收费,并且如果支付令失效后转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也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但支付令案件管辖只能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债务人在外省市,则当事人必须考虑相应的差旅成本;同时,支付令亦面临失效的风险,支付令失效则需要转入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