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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讲记--当前的这个境界,"假立"的"自相",不是真实的自相【205】
玅境长老
地三、离言法性(分三科)
玄一、理成(分三科)
黄一、征
【以何道理应知诸法离言自性?】
这是第三科"离言法性"。前边分科的时候叫"智行门"。这一大科里面分三段,第一段是"真实义相",第二段是"境相应慧",现在第三段叫"离言法性"。这里分三科,第一科是"理成",这个理的成立。分三科,第一科是"征"。
"以何道理应知诸法离言自性",前面曾经解释过什么叫做离言法性,但是这里又再重新解释。 "以何道理",我们去思惟、去学习什么样的道理,我们才能认识诸法的离言自性呢?这是一个问话,做"征"。下面第二科就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是"显自"。分两科,第一科"相非有性"。
"以何道理应知诸法离言自性",我们怎么样才能够正确地认识诸法的离言自性这句话?
黄二、释(分二科)
宇一、显自(分二科)
宙一、相非有性
【谓一切法假立自相,】
这"一切法"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当前的这些境界;我们眼所见的、耳所闻的,我们心里面所想的,就是不是说是有什么特别深远的事情,就是当前的这些境界。这些事情……,"谓一切法",就是当前的这个境界,"假立"的"自相",不是真实的自相。
--敬录自法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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