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6.10@海口湾演艺中心
4.18发生的事,市级部门两次草草了事,5.13直接到省长留言板,今天才收到主办方回复,说演出也看了,心情也理解,那么退回票款吧。你们就是如此做事的?事件第一责任人是演艺中心,第二责任人才是主办方,演艺中心观演环境乱糟糟已是常态,负责人见了都没用,屡教不改,这次是忍无可忍了。以为让主办方退款事情就过去了?内部还需整改吧,公开道歉也是需要的吧。那一场不是音乐会而是某公司的团建活动,购票观众应有知情权,但被你们剥夺了,所以什么是该做的再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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