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附注#【当事人回应】
本人刘路遥,为本条微博当事人。
1.该博主多次发布关于本人的微博并配以针对本人的不友善言论,此前举报系依法主张人身权益,平台均已依规处理;
http://t.cn/AXXkNApT
http://t.cn/AXXkNApQ
http://t.cn/AXXkNApH
2.该博主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等未经核实,或为ai对话生成(未标注ai内容),或为脱离原有语境的选择性裁剪。
3.该博主本条微博内容与此前平台已判定为侵权的内容高度相似。
该博主长期、故意、反复发布针对本人的不友善言论,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围脖侠http://t.cn/AXXkNApR http://t.cn/AXXkNApY
发布于 几内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