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称因进不到食材改卖鸭腿#这事的诚信问题很清晰——"鹅腿阿姨"长期用鸭腿冒充鹅腿售卖却不明确告知,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和失信经营,不能以"名字叫了十几年"或"小本不易"来洗白。
诚信层面的核心问题
1. 货名不符、隐瞒真相:长期以"鹅腿阿姨"人设引流,商品名写"鹅腿"或在群内暗示鹅腿到货,实际交付鸭腿且不主动标注。消费者按"鹅腿"预期付费,知情权被剥夺。
2. 价格已暴露矛盾却不澄清:真鹅腿市价约30元/个,她常年卖16元——懂行的知道这价买不到真鹅腿,但商家从未澄清,反而利用"鹅腿阿姨"的名号让顾客默认买到的是鹅腿,属于刻意模糊误导。
3. 辩解站不住脚:"叫了十几年鹅腿阿姨所以不算欺诈"在法律和伦理上都无效——昵称可以是外号,但明码标价卖'鹅腿'就必须交付鹅腿或明确告知是鸭腿,否则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真实信息的告知义务,涉嫌虚假宣传。
公允地说两点
- 早期可能真卖过鹅腿,后来因进货难改鸭腿——这本身可以理解,但改了食材就该明示,不告知才是失信的关键。
- 手艺和口味有人认可、价格相对平价,这些可以是体谅因素,但不能抵消隐瞒食材替换的过错。
底线判断
小摊可以简陋、利润可以薄,食材必须透明。流量和情怀是消费者给的信任,用模糊信息透支这份信任,再红火的招牌也会塌——目前已由北京燕园街道市监所介入核查是否属于虚假宣传。
如认定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http://t.cn/AXXkKhdh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