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长期的刑事辩护生涯,我给自己默默确立了一个内心的原则底线:当我发现一个案子是绝对的冤案时,我会想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去拯救我的当事人,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我向来认为,作为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必须要具备一种态度,那就是绝不能让冤案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的态度。可能这样的自我要求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商业理念,但是,我并不愿意把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与商业的法律工作相提并论。——朱明勇:《无罪辩护》,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1次印刷,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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