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抓了个故事:
一位网友说:
办公室一同事在桌上放一瓶香薰,很大一瓶,插几根木棍,味特浓,时不时飘过来。我特不喜欢。
又没法跟她说。
在一个风高月黑的下午,我偷偷的帮精油倒掉一大半,再加点水。
结果,两液体分层了,而且精油在上面,依然出味。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全倒掉,放进自来水,再放回她桌面。
好几天,一直胆战心惊。
后来,没事,因为她没发觉。
后来对网络发明的一个词,偷感,就深有感触。
当时没想到这么多。如果被发现,挺麻烦的
其他网友听了就建议:
咦,咋不说?
你咳咳咳几天,就说自己过敏,叫她给你带过敏药,顺便把这个处理了。
因为你这样被她发现要赔钱,现在监控又多。
对呀,有些话可以直说。
发布于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