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绵数千年的中国式婚姻,因绝大多数状况下,只有一方有决定权,另一方只有服从的份,也就显得格外的稳定。但稳定也不是好事。明清时的诲淫小说,写尽了婚姻内部的荒凉,是在乐不可支的抱残守缺。以前认定越是庙堂之高,越是礼乐不顾。而在另一些事关民族秘史的笔录里,往往是小富即安,越能给自己制造不安,越热衷于往道德的真空里去。在这里,男女亦然。有同好,虽有同乐,但更有同悲,或是同空。也就是说,总有一天,会把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一并掏空。
建国前,《婚姻法》就走在了《土地法》之前。饮食男女,这次是男女走到了饮食前面。迅即迎来了离婚潮,姑且这么说。其实把各类如夫人,还不如如夫人的妇人,全都拆了伙、松了绑,解了散。这里有心早就飞走的各取所需,也有计划性的按需分配。
1950年代末到1970年代初,也是一个离婚潮。太多人得去划清界限,太多人也需要你跟你的过去一刀两断。还有一些人,是慌手慌脚的买起了后悔药,以前跟着你,是为了奔一个好前程,而现在你的前程已变成了可见的末路,那我的前程还要不要,我还要不要过上体面光鲜的日子。这也算是不忘初心,谁违背了我的初心,我就弃之而去。同时,这也算是一种忠诚,忠诚不是针对某个忽上忽下的具体的人,是只为自己的初心竭力守护,而不是守候。
1980年代,关于婚外恋的状况,是经常被拿来讨论的,现在,讨论的空间已经丧失。当年,有部电影叫《谁是第三者》,它讲的第三者不是那个外来者,而恰是那个只与法律相关的妻子。法律不外乎人情,而人情是不分先来后到的。离婚法,就是为了让人们重新审视自己,修正自己时多出底气来。
到了如今,人与人之间的流动,可谓是空前的频繁。相处的机会多了,相厌的机会也多了。也可说,见异的时候多了,思迁的想法也就更多了。说是互相取暖,但体温总会凉下来。人又越来越怕麻烦,往登记处多走几步,都懒得迈开腿。说是现代人相爱容易相守难,倒过来说也一样,相守容易相爱难。人们不光怀疑爱情,甚至害怕这个。所以,一些不敢直面爱情的电影,反而大受欢迎。若干年后,再体察这些,或许能看出这是时代的症候,又或许这只是时代的序幕刚刚拉开的一角。
跟人相处,不是要解决他人的问题,而是要和他人的局限、缺陷共处。若做不到这一点,不说长相厮守,就是一开始那些快乐的光阴,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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