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快评#丨“新老用户不同权”频发:厚此薄彼的生意,走不远】明明交着159元的手机月租,免费通话时长和流量数竟然还不如朋友的39元套餐;原有79元月租套餐的流量不够用,但除了购买更贵套餐,别无选择……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多地多位电信运营商老用户反馈,自己使用的套餐资费偏高,而高性价比优惠套餐只向新用户或升档用户开放,“新老用户不同权”问题再次引发关注。这背后真正的问题显然不在产品设计,而是仗着自身的市场资源优势,电信运营商已经集体陷入了一种“重增量、轻存量”的转型惰性。
“新老用户不同权”为何会频频发生?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根深蒂固的考核逻辑。
翻看过往运营商KPI考核体系,很长一段时间里,“用户净增数”“市场份额”等传统指标是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落到具体工作中,便会成为一条条“潜规则”。比如,一线营业员在装有录音设备的柜台工作时,只有用户在对话中说出“携号转网”关键词,他才能介绍资费打折的情况。只要针对新增用户的考核,始终压倒存量维护,那么运营商就会优先服务新客户。
不仅如此,在市场已经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因为竞争关系的存在,反而导致三大运营商总是处在相互盯防的状态,哪怕明知再靠“抢人头”撑业绩是饮鸩止渴,也不敢单方面踩刹车。再加上将普通消费者高昂的“退出成本”,作为自身最稳固的筹码。因而老用户想要降档、换套餐,总要反复交涉,甚至拿出“携号转网”的杀手锏,才能换来一个本就属于自己的公平权益。
这种厚此薄彼的生意,已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提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监管行动亦有明确约束,2025年工信部组织开展的“明白办、放心用”行动要求,运营商要设立资费公示专区,集中公示面向公众用户的全量在售资费方案,未公示不得销售。不论是运营商限制老用户改选套餐,还是新老用户同品不同价,都有违法律法规精神。
加强对“新老用户不同权”的监管处罚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行业内部要主动跳出路径依赖:要重新厘清存量用户的重要性,把公平服务、精细运营摆在首位;要做到优惠同享、规则统一,实现用户套餐升降自由;要将存量用户满意度、权益保障率等纳入企业核心考核指标,进而倒逼一线从“拼拉新”转向“拼服务”……
无论新老,用户永远是行业发展的根本。靠区别对待换来的短期业绩,终究难以支撑企业走得更稳、更远。放下博弈算计,以真诚服务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就能率先破局,化挑战为机遇,这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不二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