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独立评论
26-06-09 10:39 微博认证:湖湘独立评论

《怀石告状——古代判案故事一则》

某甲为恶邻所欺难忍,愤而诉于县府。然知“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乃怀石以行。自忖:县令若公则已,不公则击之。

及堂,甲屡以手探怀。令遥见,窃喜:此必怀珍赂,欲谢我耳。遂曲判甲胜。

退,令引甲入密室,笑曰:“适才屡探,有何佳物,可出以享。”甲乃解衣取石。令大惊,失色曰:“此何意也?”

甲叹曰:“某活甚苦。公若判输,即以此石碎公首。”

令闻之,汗下如雨。某甲亦长吁——此一判,竟救得两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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