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解化纠纷 便民解忧降成本——官地法庭依托“和立方”机制妥善处置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
为践行便民利民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讼开支,敦化市人民法院官地法庭充分发挥多方联动纠纷化解工作优势,联合官地镇官地南村村委会高效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低成本调解替代高额司法鉴定,切实为当事人减负。
案情回顾:2026年1月,张三(化名)驾驶的重型汽车与李四(化名)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四车辆受损。李四一直要求被告修车并且更换原车原厂件,但张三以不给换原车原厂件为由拒绝给李四修车,李四遂诉至官地法庭,主张张三赔偿车辆损失16000元,并计划就车辆损失申请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研判发现车辆鉴定收费较高,如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会产生大额鉴定费用、拉长办案周期,还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经济负担,极易滋生次生矛盾。秉持“能调尽调、便民减负”原则,法庭启动“和立方”多方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对接官地镇官地南村村民委员会,邀请村干部参与协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释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诉讼周期及举证风险,详细讲解启动鉴定将产生的诉讼成本与不必要财产损耗。同时,村委会工作人员立足乡情民情,结合本地车辆维修市场行情、同类交通事故赔付惯例居中斡旋劝说,耐心引导双方理性权衡、换位思考,劝导原告放弃高额鉴定定损方式,合理主张车辆维修损失。经过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多方耐心磋商,李四主动将索赔金额从16000元降至8000元,双方消除分歧、握手和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三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李四车辆维修款8000元,案件受理费106元由被告承担,钱款当场结清,纠纷当场妥善化解、当场履行到位。
本案依托联动调解模式,成功免去大额司法鉴定支出,原告索赔数额合理下调,实现当庭调解、当场付款、当场履结,既足额保障了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又大幅减轻被告赔付压力,规避后续强制执行风险,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闭环化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负便民、高效解忧。
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深化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常态化联动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前移矛盾化解关口,以低成本、高效率的便民司法举措压降群众诉讼成本、减少诉讼增量,持续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延边[超话]##普法[超话]# @头条新闻 @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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