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羁押于甲区看守所。李某未委托辩护人,亦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甲区公安局通知值班律师张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后移送至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值班律师张某在本案中的权利与职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多选)
A. 在侦查阶段,值班律师张某可以主动会见李某,无需经甲区公安局许可
B. 在侦查阶段,值班律师张某在看守所会见李某时,得知李某当时不在犯罪现场,本案真凶另有其人,张某有义务将此情况及时告知甲区公安局
C. 因张某在侦查阶段为李某提供了法律帮助,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应为李某另行通知其他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D.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值班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以全面了解案情
#决战法考# #左宁刑诉每日一题# #左宁刑诉[超话]# http://t.cn/AX61GReU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