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馨花事
26-06-09 05:54

每个语言研究者同时又是语言的使用者,这给研究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又有很大的局限性。多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日常语言的句子格式归纳起来,从中总结句法规律。这种局面到了乔姆斯基形式句法兴起后有了很大的改观,他们不再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语法描写,更希望找到“合语法性”的边界,在明显合乎语法的句子和明显不合语法的句子之间画出一道分界线。

因此,他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去寻找那些处在合法边缘的句子,寻找的办法主要是靠研究者自己动脑子去想,他们称之为“内省”的方法,就是自造句子,把自己的语感当作判断的标准。从那时起,句法研究的文献里经常出现的正面与反面例子相对照的格式,反面的(即不合法的)例子前面通常都加上一个星号“*”,因此有人说,乔姆斯基对句法研究最大的贡献就是“星号”。星号提醒人们注意不合法的句子,这不是传统的描写语法所能做到的,而是要精确地描写一个系统,按照它的装置和原则,预测什么样的句子能说,什么样的句子不能说。

功能主义语言学尽管不排除内省的方法,但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现实发生的语言事实上。他们更多地关注书面和口头的特定语体的真实语料,通过统计文本或统计录音材料中的用例,观察语言使用中的倾向性规律,从使用频率的多寡来观察语法的动态属性。因为他们相信,那些比较有规律的句法现象,都是话语功能的凝结,只有把实际交际中的话语功能研究清楚了,才能使句法问题得到根本的解释。这种办法日益成熟,以至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语料库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有一套收集书面及口头语言材料的办法,大量丰富的语料,既是语言描写的出发点,也是验证语言规律的手段。

上面介绍的两种不同语言观带来的两种语料观,也延伸到对语料的语种问题的看法差异上。语言学者都追求跨语言的普遍性解释,但是形式句法学者和功能语言学者在语言共性方面的信念却不一样。形式句法学者相信人类语言能力是一样的,不同语言在深层次上存在着共同的普遍语法规律,所以说,只要对一种语言做深入研究,就可以发现语言普遍现象。形式句法最初的理论都是基于英语提出的,其后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学者拿自己的母语进行验证性的研究,既发现了跨语言的共性事实,也通过丰富的变异事实修正了理论。功能语言学者则根本不同,他们认为,只有在对世界语言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有资格讨论语言普遍现象。

可以说对语言共性的探索是当今语言学各个流派共同的兴趣,形式语法和功能语法学者都有一种强烈的愿望,那就是力求全面而深入地发现跨语言的语法规律。所不同的是,形式句法相信人们先天具备了一套普遍的语法原则,这些原则配有一定的参数,个别语言之间的差异不过是这些参数的不同设立而已。在功能语法学者看来,从本质上说,语法是在实际运用中由认知方式、社会需求和话语交互作用等因素的促动下形成的。人类谈话中有共同的认知基础,遵从共同的交际策略,这些方面既是相通的,那么由此需要而产生的语法表现也必然显示出共性来。当今的形式句法和功能语法学者都非常重视多种多样语言的材料,语言类型学者则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广泛语言类型的考察上,探究语言的普遍共性和类型差异。

——张伯江《什么是句法学》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