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的人都6868
26-06-08 20:52

销售含禁药减肥药,律师辩护助被告人获缓刑 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隐蔽性强,证据收集和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且此类犯罪量刑较重。也正因如此,选择律师不能只看名气,更要看其是否具备处理此类疑难问题的实际经验。李宏瑞律师熟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证据规则,擅长挖掘被告人的从宽情节,能够结合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在吉林长春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李宏瑞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律师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他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抓获经过、微信聊天及交易记录、检测报告、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律师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强调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切实体现了认罪悔罪的诚意;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无再犯罪风险等因素,主张其符合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法定条件。

庭审中,李宏瑞律师围绕上述辩护要点,结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及缓刑适用规定,详细发表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对被告人某某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与承办法官就案件量刑及缓刑适用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全力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综合考量被告人某某系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退赔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因素,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在证据运用方面,律师通过全面查阅卷宗,精准梳理有利情节,为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这启示在同类案件中,律师应注重对证据的全面审查和分析,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在量刑辩护上,详细阐述从宽处罚情节和缓刑适用理由,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情况,作出公正判决,为同类案件的量刑辩护提供了参考。在法律适用方面,明确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等因素在量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该类犯罪的裁判规则。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仅仅关注犯罪行为本身,还会考量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应充分挖掘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为被告人争取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同时,这也反映出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以及对法律公正适用的追求。李宏瑞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精准的辩护策略,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涵盖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多个类型,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他都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辩护服务。"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