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2026年6月8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梁静女士诉丁**【微博用户“qqidkfc”(UID:739****632)、“dnfnfnf”(UID:727****929)、“mdffffg”(UID:611****032)、“vvvvvvbm”(UID:787****565),前述账号均已被禁言】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丁**通过其使用的微博账号“hdbdbf-”(UID:794****235)公开发布致歉信,向梁静女士公开致歉。
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间,被告丁**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四个涉案微博账号持续发布大量针对梁静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质博文,涉嫌严重侵犯梁静女士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个人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涉案微博的发布形式及内容在微博的转发过程中容易误导公众,使得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被告丁**所发表的涉案微博明显超出在网络平台公开表达意见的正常范围,已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向原告梁静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梁静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60000元。【详见(2024)琼0106民初9599号民事判决书】
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丁**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故本律师事务所受托于2025年6月27日针对丁**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截至2026年6月8日,被告丁**已自愿通过个人使用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信,向梁静女士公开致歉,目前正在履行赔偿及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开致歉的法律义务。
附:被告丁**于2026年6月8日在微博账号“hdbdbf-”发布的致歉信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