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两个半世纪#《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约翰·莫顿(1725年-1777年)
约翰·莫顿是《独立宣言》56位签署人中最早去世的一位。他在投下那张改变历史进程的关键一票后,不到一年便撒手人寰。
莫顿于 1725年出生在宾夕法尼亚的切斯特郡,父亲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莫顿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主要靠自学成才。他一边照料家里的农场,一边作为测绘员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1756年,莫顿当选为宾夕法尼亚议会议员。在19个任期内,他参与起草了72项法案,其中50项成为了法律。1775年,他全票当选为议长。此外,他还担任过多种公职,包括治安法官、郡治安官、道路专员、1765年《印花税法》会议代表,以及宾夕法尼亚最高法院法官。
莫顿曾参加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并参与起草《邦联条例》。该文件在他去世后才获得批准。他最具历史意义的举动发生在1776年7月。当时宾夕法尼亚的七名代表中有两人投反对票、两人弃权、两人赞成,莫顿投下了决定性的一票支持独立,从而确保了宾夕法尼亚对独立事业的支持。
1777年春,莫顿因肺结核去世,享年51岁。面对针对他那一票的批评,莫顿给诋毁者留下了一句话:“告诉他们,他们终会看到那一天,并承认这是我为祖国所做的最光荣的贡献。”
http://t.cn/AXXnhW0w
http://t.cn/AXXnhWpK
发布于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