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近亲属可用】#民生视角#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其中,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via中国政府网

浙江发布
26-06-08 13:26 微博认证: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