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炸伤女主播发声#
刘某强将爆炸物伪装成快递,放在思思家门口的鞋架上。这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两种定性方向,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注的是行为是否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
本案中,爆炸装置放置于居民楼道的半公共区域,理论上有波及邻居、快递员甚至思思女儿的可能。但也需看到,引爆高度依赖思思本人拿起包裹这一特定动作,杀伤半径有限,意外扩散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存在争议空间。
“故意杀人罪(未遂)”则着眼于加害者是否针对特定个人、有无剥夺其生命的直接故意。
刘某强此前长期骚扰、泼酸、扎胎、炸门头,行为逐步升级,最后制作爆炸装置并趁思思出门时引爆,主观恶意指向明确。但从客观结果看,爆炸并未致死,且该装置的实际杀伤力是否足以必然致死,仍需要证据支撑。
两种罪名各有侧重,前者强调行为的公共危险性,后者强调对特定生命权的侵害意图。最终适用哪一条,取决于法庭对公共安全是否受现实威胁以及作案动机与手段的对应关系如何认定。
但无论以哪项罪名定罪,刘某强长期、多次、逐步升级的极端报复行为,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逆的身心伤害,理应依法予以严惩。 http://t.cn/AXXEVbhC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