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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08 12:10 微博认证:本地博主(济宁)

汶上县 唐阳煤矿被罚 5.5 万元
为持续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汶上县应急管理局聚焦煤矿生产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近期对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
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位于济宁市汶上县境内,是区域内重要的煤炭生产企业,长期以来承担着保障地方能源供应的重要职责。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始终将安全摆在首位。
2026 年 3 月,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唐阳煤矿一采区(西)皮带巷掘进工作面在用局部通风机于 2025 年 3 月入井使用,运转超过 6 个月未升井进行检修,不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第 7.8 条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针对该违法事实,汶上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全面固定违法事实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汶上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鲁(汶上县)煤安罚〔2026〕8010001 号),对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目前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