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专栏
26-06-08 10:58

云南昭通彝良县:公职人员插手工程项目引经济纠纷,投资人百万工程款被无故截留数年维权步履维艰
项目合作埋下隐患,23万元项目保证金回款无着落
2019年,在云南省昭通市的成先生与史某、徐某、夏某三人达成口头合作约定,三方商定由成先生出资在彝良县小草坝镇搭建混凝土搅拌站,依托宜昭高速B5段项目开展商品砼供应业务。合作磋商阶段,涉案三名公职人员依托自身岗位带来的资源与人脉公信力,以项目落地需要前期保证金为由,先后收取成先生合计23万元项目保证金,自始至终三人与业主方并无关联,无法签订实质施工合同,仅依靠口头约定与补充条款约定权责,相关保证金款项交付留存聊天记录、合作协议底稿等原始凭证。
成先生依照三方事前约定,全额筹措资金、采购机械设备、建设搅拌场站,完成前期全部投资建设工作。搅拌站建成筹备投产之际,宜昭高速B5段项目因故暂缓停工,项目停置无法落地,按照双方事前补充约定,项目停滞后收款方应当全额退还23万元保证金。但自项目停工起,史某等人多次变更说辞,以项目后续还有续建计划、保证金已用于项目周转等各类借口拖延退款,23万元保证金自此被长期占用,成先生首轮追讨款项便陷入僵局。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合同履约相关规定,项目客观终止无法履行合作内容,收款方理应依法返还预先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数年供货垫资千万,合作方私下结走全部货款
项目停工后,成先生自建搅拌站并未闲置,2021年至2024年期间,该搅拌站持续向彝良县域内多个在建工程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所有原材料采购、生产人工、设备运维成本均由成先生垫付。按照当初合作口头约定,混凝土供货产生的工程结算款应当由成先生对接收货方对账支取,史某等三人仅负责项目对接协调工作。
但实际履约过程中,史某等人利用自身人脉资源,绕过实际供货方也就是成先生,私下单独与各个项目采购方对接对账、申领货款,全部混凝土供货款项由其单方领取,全程刻意规避成先生参与结算对账工作。成先生多次主动核对供货明细、索要已结货款,对方始终以采购单位尚未拨付工程款、财务走账周期漫长等理由搪塞推诿,持续隐瞒货款已经结算兑付的关键事实,相关供货视频、供货单据、双方历年微信沟通记录完整留存,成为后续维权关键书证。
场站遭遇非法拆除,实际投资人未获分文补偿
2024年,成先生全额出资修建的混凝土搅拌站被相关部门非法强行拆除,未给予任何补偿。搅拌站的场地属于政府,但是设备采购到厂房搭建全部投入均由成先生承担,场站被依法拆除后,依照地方政策性关停补偿细则,实际资产出资人理应申领对应拆迁补偿款项。
可史某等人再次凭借自身信息与资源优势,独自对接场站拆除补偿对接工作,刻意截留拆除相关通知与补偿政策信息,既不配合成先生申报拆迁补偿,也未将任何补偿款项转交实际投资人。成先生投入的前期建设成本、设备损耗成本、场站运营成本在搅拌站关停后血本无归,前期数年垫资的货款、保证金叠加场站投入,多项资金被长期占用,至此成先生经济权益遭受多重实质性损害。
关键凭证意外浮出水面,欠款方拒不履约还言语相向
2025年,成先生辗转多方对接历年混凝土采购单位,在多方沟通后,各购货单位陆续出具货款兑付凭据、转账流水,白纸黑字的凭证清晰证实,此前史某等人声称“货款未结算”全为不实说辞,多年供货产生的工程款早已由采购方足额拨付至对方手中,相关结清明细、银行转账回执全部留存归档。
手握完整结算凭证后,成先生正式与史某等人面对面协商清偿欠款事宜,对方依旧百般推诿、拒不兑付截留货款与保证金。2025年9月,成先生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前往属地相关部门递交投诉材料,反馈涉案人员截留工程款、侵占个人投资款项一事,受理单位阶段性处置进程迟缓,诉求迟迟没有实质性落地。同年11月,成先生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实名举报材料,上级单位督促属地职能部门承接核查,属地工作人员直至2026年3月方才通知成先生补充举证资料,口头告知4月出具处置答复。
多次跟进核查无果,涉事人员正常履职拒谈清偿
约定答复时限到期后,成先生在2026年5月持续跟进案件处置进度,多次联络办案工作人员,要么无法取得有效联络,要么得到无限期延后处理的回复。http://t.cn/A6JyalZh
在此恳切呼吁,相关主管单位能够正视成先生递交的全套举证材料,依规重启案件核查工作,全面梳理多年来项目资金流向、货款结算明细与保证金往来记录,依法厘清多方权责,督促涉事人员及时返还多年截留的工程款与保证金,切实守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财产权益,让多年悬而未决的民间经济纠纷得到公正妥善处置,让老百姓在维权路上看得见法治带来的公平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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