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
26-06-08 10:41 微博认证: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世界环境日|法润碧水,守一城青绿

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筑牢长江、运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近日,扬州法院联动多部门开展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以法治利剑守护碧水清波。

凝聚合力,共护运河生态
6月3日,经开区法院作为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成员单位,参与开展生态保护观摩座谈活动。
在滨河公园,各成员单位共同观摩由废弃垃圾场改造而成的生态法治长廊,经开区法院展板围绕运河生态司法保护,展示了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生态损害赔偿与恢复性司法成果。
随后,8家联盟单位在江都水利枢纽展开座谈交流,分享生态保护工作经验,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益志愿者建言献策。经开区法院从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跨区域司法协作、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角度分享了经验做法,并就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各单位进行探讨。

送法进社区,守护长江碧水
6月3日,邗江法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同走进瓜洲镇陈家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长江水域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邗江法院刑庭干警向居民发放环保法律宣传手册,并结合真实案例,为社区居民细致讲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直观分析了违法行为对长江生态造成的不可逆危害,呼吁大家从日常点滴做起,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积极举报环境违法线索,携手守护长江母亲河水清岸绿。

以案释法,敲响环保警钟
6月5日,经开区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把法庭搬进仪征某船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人大代表、厂区职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到场旁听。
此次巡回审判走进船厂,对包含一名船厂职工在内的三名被告人当庭宣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现场科普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条,纠正了“捕鸟赏玩不算犯法”的错误认知,旁听职工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以法为盾,守护生态底色。扬州法院将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拓宽生态环保普法路径,用更扎实的司法举措守护河湖岸绿、山水长青,以法治力量护航区域生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