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东海松
26-06-08 06:08 微博认证: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今天十点鱼台法院,第三次,第七天开庭。案由,欠贷款拖车案。检察院指控为寻衅滋事罪,令人想不到的是,被告人都是资方员工,足不出办公室,还扣上了恶势力团伙。

去年办理的汶上拖车案,感谢法院拿掉了车捕快公司王海东这起案件的恶势力指控,而且结果也很理想。后面有时间再对汶上案件进行复盘。这是济宁地区的又一起欠贷拖车案,可谓更加奇葩。奇葩之一:这起欠贷拖车案件,一共有五六十件拖车纠纷。同样也套上了恶势力团伙犯罪。但是这起案件与汶上案件不同,这起案件没有拖车请收人员,而是把金融公司的文员职员抓了一大堆,他们并没有拖过车,也没有见过被拖车的车主,在这种情况下也被指控为寻衅滋事罪,这是奇葩之一。奇葩至二:这家某某金融(深圳)青岛分公司是恶势力团伙,而所谓的恶势力首要分子竟然是青岛市政协委员,而且还是缺席审判,针对触目惊心的错误立案和指控,张金武、路国政、杜家迁、侯志远等知名律师纷纷提出了休庭建议。奇葩之三:这家公司的总公司在深圳注册,分公司在青岛办公,所有的拖车行为发生在全国各地,但是济宁某县却将其作为恶势力打掉。我们形容一下,过去的鲁中南是鲁国,过去的青岛是齐国,过去的深圳算是南方蛮荒百越之地,相距三千公里,即便我们齐国有黑社会恶势力,也轮不到你们鲁国警方来插手啊。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远洋捕捞的违法管辖嘛。关于青岛市的政协委员成为了异地县公安追逃的首要分子,我要连续披露公安远洋捕捞违法管辖在山东已经登峰造极的现状以及开庭和律师维权的过程。四月上旬在济宁某县法院开庭首日,案件是关于拖车欠贷纠纷方面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有八人,这起案件还是一个恶势力案件,我很惊讶的发现这个案子有很多严重违规问题。刑事辩护就是要善于抓住细节中的问题,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辩护焦点,用四两拨千斤的技巧,牵一发而动全身。我是刚加入本案的辩护,前期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我均未参加。我发现本案被起诉的八个人,其中六个人被控恶势力。恶势力的首要分子上写的是“在逃”。也就是说,这个身为政协委员的首要分子没有在出庭的被告人中。针对这种情况仔细分析就是一种实质性的缺席审判。《刑事诉讼法》列举的可以缺席审判的是291条、296条、297条。我在发言中详述了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缺席审判。从罪名上,只有贪污贿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被告人,身在境外的,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了,才可以缺席审判。法庭上我在最后一轮辩护人发言中提出了:要求补充发言。刚才我想了一下,本案存在被告人缺席。虽然被告人的主体中没有,政协委员吴某银,但是在检方的指控起诉书中,吴某银被作为恶势力首要分子进行了指控,这是一种隐蔽式的缺席审判,虽然没有作为被告主体,但是实质上已经成为缺席审判的一种状态。我对此提出严重的法律异议。缺席审判必须是三种,一种是贪污贿赂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一种是患病、一种是死亡。本案还有其他的被告人缺席情况,比如说江连超、葛振翔,他们是实行犯。寻衅滋事罪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本案如果无视继续推进,将会在二审发回重审。我的发言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当事人在旁听席纷纷的发泄着不满,他们说这起案件检察院就应该撤诉。过了十几分钟,继续开庭,法庭上继续着唇枪舌剑,硝烟弥漫。这一天的开庭结束后,我没有和大家聚餐,回去宾馆继续研究案卷,更精彩的辩论在第二天,我终于打停了这次开庭。马上更新,请持续关注。某县法院定于四月月末28、29、30日再次公开开庭。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