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尤其是输出强烈价值主张的名义,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污名化。加双引号的“和平主义者”,攻击是对和平的盗用,而不是和平本身。持有一种名义,不去反省自己是否对得起它,自己的所作所为为什么不但没有为它添光反而使它蒙羞,却挟名义以令众人,自封为祭司神使,认为有权出售赎罪券,才是令人瞠目。退一万步讲,真把名义等同于名义的持有者一并开除,也无非说明这种名义已经堕落到无法夺回,只能在别处再生。人对人的情感,人对权利的诉求,难道是有限商标,谁抢注了就独家占有?如果认为名义是纯洁的,第一件该做的事难道不是从败坏它的人手中抢回它?就任由暴徒继续施暴么?即使逐利的商家,对打假也是颇为热心啊。主义的信徒竟可以对招摇撞骗害自己背锅的人宽容到如此地步,同时又对事实受害者不耐烦敷衍到只有一句“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也是世间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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