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第50例) | 四个关键抗辩点 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理由
某石油分公司的前身与某加油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石油分公司投资10万元并另投5万元制作某石油公司标志,合计15万元,受让加油站公司10% 的股份。协议签订后,石油分公司依约支付了款项,但双方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10%股权由加油站公司股东王某代持。#法律顾问在身边# http://t.cn/AXXYsiQ0
发布于 北京
成功案例(第50例) | 四个关键抗辩点 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理由
某石油分公司的前身与某加油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石油分公司投资10万元并另投5万元制作某石油公司标志,合计15万元,受让加油站公司10% 的股份。协议签订后,石油分公司依约支付了款项,但双方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10%股权由加油站公司股东王某代持。#法律顾问在身边# http://t.cn/AXXYsiQ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