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几年,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发生了操作模式的改变。以前呢,是动用财税政策(补贴或税赋减免)和土地政策(低地价或零地价)招商引资建产业园,另外是通过城投平台大规模举债去直接投项目,项目五花八门,政绩工程和老鼠工程比重不低。这种以产业政策为指引的政府投资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投资与收入没有形成闭环,管杀不管埋,造成无法清偿的债务积累;第二,产业指引(产业和项目选择)想当然矣,怎么说呢,有点那个,不是那么在行,权力的任性。我曾经花了许多精力来研究,有没有什么办法来补救这个政府投资操作,最后产生一种认识,除了非搞不可的基建,政府不可以搞产业项目的投资。
地方政府似乎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投资冲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产业投资基金大行其道。或者意识到了不是那么在行,属于傻钱,于是就去找知识补充,引入民间的私募股权基金(LP→GP)。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假定,这些私募股权基金是十分内行的专业投资机构。民间有没有内行的专业投资机构,有,但是少,更何况专业投资机构实际上拒绝参和到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里面去。所以呢,那个假设就不成立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找来合作的私募股权机构很可能是掮客或资本玩家。这些人可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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