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之后,陈炯明回到海丰。在那里倡办地方自治会、戒烟局,推动基层治理。这是他最早的一块实验田。规模很小,时间也不长。但那种“从基层开始建设”的逻辑,在他的思想里已经成型了。他相信,一个国家的强盛,不在于中央权力的扩张,而在于每一个基层细胞——县与省的自我激活。
1909年,他当选广东谘议局议员。他在议会里控告惠州知府,推动禁赌议案。做的是现代议会该做的事。走的每一步都是在法律程序的范围之内。他相信,规则可以比暴力走得更远。一个代议机构的日常工作,可以慢慢推动一个社会,不需要等到某一天用大火把旧世界烧成白地再在上面重建。
孙文,同一年在南洋和日本之间来回奔走。筹款、联络各地武装力量,筹划起义。从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算起,他已经失败了九次。“黄花岗之役”,是第十次。七十二个人倒在了那条街上。他有说服他人的天赋。能把各种力量聚集在自己周围。但他从来不是一个制度的建设者,他的革命,也许是向那个方向冲锋的革命,路只选最短的那条:武力推翻,然后再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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