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行政处罚 汶上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山东元禾食品有限公司下发履行催告
近日,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汶市监罚催〔2026〕1 号),针对山东元禾食品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事项依法开展催告,督促企业限期缴清罚没款项,拒不履行将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文成县人民政府。
据公告信息显示,汶上县市场监管局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出具汶市监处罚〔2025〕39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山东元禾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要求企业没收违法所得 2176 元、缴纳罚款 5000 元,两项合计罚没款 7176 元,款项需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但该企业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既未主动缴纳相关罚没资金,也未就处罚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长期搁置处罚履行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正式出具催告文书并对外公示。文书明确要求,山东元禾食品有限公司自收到催告书起十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原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要求,足额缴清全部罚没款项。文书同时保障企业法定权利,告知其收到催告文书后可依法进行陈述与申辩。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依旧拒不履行缴款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将依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涉案罚没资金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催告联系人陈绪光,联系电话 0537-7906134,办事联系地址设在汶上县刘楼镇人民武装部院内,企业可前往对接沟通相关事宜。
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行政处罚、及时上缴罚没款是恪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汶上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依法催告、公示公告等方式,从严落实行政执法闭环管理,既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与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也以刚性执法倒逼县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绷紧合规经营底线,对同类市场主体形成警示震慑,助力筑牢本地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济宁头条##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