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实控人-
人生比较单调,只专注实业,没有资本化,定增还是自己参与;
一、核心身份与基本信息
张春龙,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1376)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4年薪酬261.6万元,直接持股5,400万股(占比11.72%),通过控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控制**52.83%**表决权 。
二、生平历程与背景出身
1992-1994:江西南丰白舍造纸厂副厂长(19岁),年少成名
1995-1997:江西南丰白舍造纸厂厂长,积累管理经验
1997-2002:南丰富龙新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切入能源领域
2002-至今:南昌市富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奠定商业根基
2010-2015:百通能源前身(江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核心创始人
2011.5-至今:百通能源董事长,主导公司发展与上市
2015.6-2024.3:百通能源总经理,深度参与经营管理
2024.12-至今:百通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强化控制权
出身背景:江西南丰人,草根创业,从乡镇造纸厂起步,深耕能源领域近30年,形成以热力供应为核心的产业布局。
三、个人喜好与公开特质
公开信息中个人喜好暂无明确披露。可观察到的公开特质:
- 务实稳健:聚焦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业,较少跨界投资
- 家族化管理:核心关联方多为亲属,一致行动人包括兄弟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姐姐张春娇等
- 风险控制:通过全额认购定增(2.73亿元)增厚公司净资产,降低财务风险
- 长期主义:2011年至今担任董事长,伴随公司从创立到上市的全周期
四、相关资产与财富状况
1. 上市公司股权:直接持股5,400万股,间接控制约18,947.37万股,合计控制24,347.37万股(52.83%),按2026.6.5收盘价约12元/股计算,对应市值约29.2亿元
2. 控股企业:直接控股40+家企业,包括南昌市富龙实业(100%)、天津百通富时企业管理中心(98.94%)等
3. 最终受益企业:44家企业最终受益人,覆盖能源、环保、投资等领域
4. 个人担保:与配偶李国华无偿为百通能源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资金实力与风险共担
五、配偶子女情况
- 配偶:李国华,与张春龙共同为百通能源提供无偿担保,关联自然人
- 子女:公开资料中暂无明确披露,未出现在公司董监高及主要股东名单中
- 家族成员:
- 兄弟: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一致行动人,持股百通能源)
- 姐姐:张春娇(一致行动人,持股百通能源)
- 其他亲属:江德林、江丽红、饶萍燕、席宇等
六、核心关联公司详细介绍
公司名称 曾用名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核心角色 业务范围
北京百通寰宇科技 南昌百通环保、南昌嘉通 2010.2.10 1000万元 张春龙控股 控股股东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持有百通能源19.53%股份[__LINK_ICON]
北京百通衡宇科技 北京衡宇 2010.5 1000万元 张春龙控股 核心控股平台 投资管理,持有百通能源7.97%股份[__LINK_ICON]
南昌市富龙实业 — 2002.2 — 100% 创始人平台 能源贸易、实业投资,早期创业载体
北京百通宏达环境 — — — 张春龙控股 环保业务 环保技术开发、环境工程服务[__LINK_ICON]
天津百通富时 — — — 98.94% 投资平台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__LINK_ICON]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1. 定增关联交易(2025.12二次修订):
控股股东北京百通寰宇(张春龙控制)以9.85元/股认购2,770万股,金额2.7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待证监会注册
2. 担保关联交易:
张春龙与配偶李国华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担保费用,2025年涉及授信额度约10亿元
3. 历史关联交易:
- 2018年:张春龙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未披露)
- 上市前:关联方资金拆借、业务往来(已规范清理)
八、合作伙伴与一致行动人
1. 核心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52.83%股份):
- 北京百通寰宇(控股股东)
- 北京百通衡宇(控股平台)
- 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兄弟)
- 张春娇(姐姐)
- 江德林(亲属)
2. 商业合作伙伴(公开数据显示18人):
张春泉、饶萍燕、杨文红、江丽红、席宇等,多为家族成员及长期商业伙伴,共同参与百通能源及关联企业经营管理
3. 战略合作伙伴:
- 华泰联合证券(2025定增保荐机构)
- 天风证券(IPO保荐机构)
- 各大银行(提供授信支持)
- 工业园区管委会(如南昌经开区)
九、关键说明
- 以上信息均来自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及公开工商资料,个人喜好等非公开信息未披露
- 定增完成后,张春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从52.83%提升至55.50%,进一步巩固控制权
- 关联交易均履行合规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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