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6-06 19:31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16岁女孩被捅重伤行凶者轻生身亡#16岁的受害者向死者父母索赔,很多人可能第一反应是“人都没了,何必呢”。但我想说这个索赔行为,是这起悲剧里最该被看见的法治觉醒。

说实话,我第一眼看到立案又撤案时,血压都上来了。但转念一想,这是法律冰冷的必然。因为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确实无法追究。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人死不等于债消,刑事责任的消灭,不代表民事赔偿责任的自动免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重点来了,即便这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死亡,但只要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发生、两者有因果关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就还在。对于警方立案又撤案的过程,刚好反证了可能侵权行为存在?

所以你看,受害者家属现在做的,不是在为难死者家属,而是在行使一个被法律明确赋权的正当诉求。那只被扔下楼的猫、那把水果刀、那十余万的医疗账单,这些都不是情绪,是法律事实。

一个情绪极度不稳定、有自伤伤人风险的孩子,监护人当时有没有尽到看护义务?这个问题很残忍,但不能不问。

这不是冷血,这是把“情”和“法”分清楚的能力。能分开,才是真正的成熟社会。伤口是真的,账单是真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应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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