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常
26-06-05 20:08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在沈奕斐老师被举报一事里,举报作为制度功能还是私人武器,是区分举报的关键。

举报原本针对的是公职人员,而非普通个体。监督行为不当,是健全社会里”问责机制”的正常运转——我认为X一事你做错了,我要的是X被纠正。它的合理性来自几个前提:有一个相对中立的受理方、有可验证的事实标准、举报的目的是让客观失范行为得到纠正。在这个意义上,举报是法治的补充。但追求对特定个体的伤害,它就不再是问责,而是借公器泄私愤。

但沈老师这次经历里,我只看到私人泄愤式举报。事情并不复杂,不过是一个专业意见与当事人感受的分歧。但家长发起持续两个月的恶意举报,重点来了:理由不断漂移,先告侵犯隐私,再告耽误本职工作——这里就只剩恶意了,不再寻求权益的伸张。

也就是说,道理不重要,伤害到你比较重要。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你的弱点。我们这些年看得还不够多吗?公众人物被扒往日言论,言论本身有多少危害不重要,而只是要搞你,要360度无死角找到搞死你的突破口。

如今人皆闻举报色变,但我们望过去只看到作为泄愤武器的举报,它很少再以原本的制度角色出现了。举报的成本被制度性地降到了零,平台、校方、各类受理方,为了规避自身风险,不愿承担”不作为”的指责。这样的事件一再上演,一旦出现纠纷,校方有更多的动力惩罚教师,就像平台有足够的动力处罚快卖骑手,息事宁人变得比道理本身要紧。

举报者有时候受害,有时候则只是想泄愤,这恰是困难之处。举报的面目越来越模糊,它难免被滥用,从“弱者的武器”滑向“泄愤万能容器”,近而透支着未来那些真正受害者们的道德账户。

发布于 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