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吹雨-王则芳
26-06-05 19:26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湖南大学 上海再蓝律师事务所

#孩子志愿遭篡改家长索赔超10万# #律师说法#
判决给予当事人赔偿,支持,从侵权行为理论角度分析一下:

1.李某故意篡改张某志愿,造成张某考入心仪学校的机会落空,损害了张某的受教育权。

2.具体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判决结果正确。

3.如果心仪的学校是重点高中,而且有希望进一步考入985,211,那么这种进入名校学习从而客观上就业以后获得更多报酬的机会因此丧失是不是一种损害?所失利益在本案是否存在及时范围是什么?

4.本案中,由于获得更多报酬的机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这种机会利益不应认定存在。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个从小的画画天才已经考上中央美院,但因为加害人侵权造成被害人失明,博主认为应当考虑被害人的特殊环境,赔偿更的因劳动能力丧失遭受的损失。

5.损失利益包括:一般情形下依据事实的自然发展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因为被害人的特殊环境所应当获取而丧失的利益。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