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26-06-05 16:51 微博认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世界环境日#【绿色大闯关:点击找出场景中三处不文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