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上普法# 【 网络店铺“刷单”虚假评价,消费者误信下单能否索赔?】酒泉市民徐女士来电咨询:在某网店购买“销量第一、好评如潮”的护肤品,使用后皮肤过敏,发现该店铺大量评价系“刷单”生成,实际商品质量低劣。请问,能否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家通过“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诱导消费者下单,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徐女士可以提起诉讼,主张商家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同时赔偿医疗费等实际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