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口无遮拦踩雷,品牌评价该不该以贬低艺人做筹码
这位营销顾问的一番言论看似直白剖析代言选型逻辑,实则踩中品牌公关与待人处事双重雷区,暴露了营销思维的明显误区。
从商业逻辑来看,其本意是梳理六个核桃迭代代言人的决策依据,对比鲁豫、梅婷、郎朗三位艺人适配品牌的差异化优势与市场收效,初衷是复盘品牌营销得失。但用“花瓶”定义梅婷、以脑袋外形调侃鲁豫像核桃、直白否定郎朗代言效果,把艺人外貌、个人特质当成优劣评判标签,将代言成效差异转嫁成对明星本人的贬低,是典型的情商缺位、话术失度。艺人作为品牌合作方,无论是形象气质、公众人设都值得基本尊重,代言销量受市场环境、产品周期、营销投放等多重因素影响,片面用业绩好坏否定艺人价值本身就不够客观公允。
从品牌舆情层面,这番发言意外引爆热搜,看似靠争议收获流量,实则得不偿失。一方面,冒犯三位明星及其粉丝,损耗品牌路人好感,让六个核桃被贴上说话刻薄、缺乏素养的标签,背离饮品主打益智、温情的产品调性;另一方面,“忘记喝六个核桃”的网友玩梗反向反噬产品宣传,原本复盘营销的专业分享,沦为全网调侃的负面段子,违背顾问分享经验、正向宣传品牌的初衷。
站在营销行业角度,优秀的品牌代言复盘,应立足品牌定位、受众匹配度、市场数据客观分析,聚焦合作契合点与市场变化,不必通过矮化合作艺人来凸显决策正确性。选代言人讲究适配不等于随意贬低,商业评价可以谈适配度,不能人身化标签化。这件事也给各行各业从业者敲响警钟:客观分析业务可以直白,但直白不能等同于冒犯,专业表达的底线,永远是保有对他人的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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