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个被遗弃的小猫找领养的帖子。一个虎斑,很亲人,在城中村没有任何生存能力,被人打,也被流浪猫们打。
太后有段时间很天真,她觉得贵宝宝每天在家好憋屈,就想把贵宝宝拿到楼下去,先去认识一些猫朋友。然后逐步整个猫就走向广阔天地,她每天去喂她就行。万一她走了,她的猫朋友们还能照顾她。
她的理论依据是,贵宝宝很能打的,把她脚踝都咬花了。
我说你说老实话是不是不想养她了,想扔掉人家。
她大惊失色:我扔掉你也不会扔掉她啊。
我说万一你不想养了就还给我,她最早也是跟着我过的。
老太太说,我是担心我万一哪天死了……你养不好她。那还不如让她先去交点猫朋友…
老太太,你倒是不担心我养不好自己呢。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