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26-06-05 11:40 微博认证: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亭城关注#【滁州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为确保2026年高考、中考安全顺利举行,现就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高考管控时间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全时段。

管控区域:滁州中学、滁州市第二中学、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滁州市第六中学,来安中学、来安县第五中学,全椒中学、全椒县第八中学,定远中学、定远县第二中学、定远县第三中学,凤阳中学、凤阳县第二中学,天长中学、天长市第二中学、天长市炳辉中学,明光中学、明光市第三中学考点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空中区域。

三、中考管控时间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6年6月14日至6月17日全时段。

管控区域:滁州市第二中学、滁州市第三中学、滁州市第五中学、滁州市第六中学、滁州市东坡中学、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来安中学、来安县第五中学,全椒中学、全椒县第八中学,定远中学、定远县第二中学、定远县第三中学、定远县化工学校,凤阳中学、凤阳县第二中学、凤阳县第三中学、凤阳县实验中学、凤阳县崇文中学,天长中学、天长市第二中学、天长市炳辉中学,明光市第二中学、明光市第三中学、明光市机械工业学校考点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空中区域。

四、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确需在该区域内飞行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