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若翔已被羁押554天#
牢翔这个案子我很早前就说过,法律上证明主观故意是非常难的,很难有证据判断小电瓶没接上是故意的,还是忘了还是不知道怎么接或者知道接但是接错了。这种证据一般得是录音聊天记录或者其他人口供,但是其他几个人已经放了,牢翔只要咬死自己忘了或者不知道,其实还真没办法。但是不让取保候审就很有意思了。
营商环境是要上称,冤假错案也要上称的。
回到这个案子上,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核心一是捏造,二是散布,散布好取证,但捏造要有主观故意,难证明。法院一直把这个案子打回去就是要找捏造的证据,按牢翔公司说法,目前两退三延已经走完,有很大概率是没有新的决定性证据的,而且这个罪最多判2年,牢翔羁押抵扣的刑期已经有一年半了,牢翔的刑罚如果有大概率也不值得顶格2年,这点参考王员外的案子,有口供都是有罪无罚。
所以事情的走向大概是:
30%可能性:没有新证据,走国家赔偿,检察院担责,法院无责。
70%可能性:有新证据,缓刑+羁押时间长度的实刑。皆大欢喜。
但是无论如何,再有半年牢翔就能出来了,看守所的日子真的还不如坐牢……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