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法律顾问
26-06-05 11:18

郑州中原区柿园土地征收争议: 一地两种结论,莫衷一是!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出具正式盖章《完成征收证明》,确认案涉宗地完成征收征收。但郑州中院(2025)豫01行初965号行政判决,否认土地征收实际完成,硬生生割裂官方公文书证效力。 更离谱的是:安置房2019年动工,2024年8月才出具征收完成证明,明显先建房、后征地,违背先征后建法定原则。原审明知该违规事实,却未按《行政诉讼法》66条第1款规定移送,审判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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