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报
26-06-05 10:55 微博认证:福建省晋江经济报官方微博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近亲属可用】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http://t.cn/AXXS4s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