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道理 | 莫让“副业”变成“负罪”
代购、刷单、跑分……形形色色的“副业”“兼职”随处可见,“居家”“低成本”的宣传让人动心。
⚠️当心!这些来路不明的“快钱”,可能暗藏不法黑产……
【6.9折的“财富密码”】
出租屋里,小峰正对着手机屏幕忙碌。这业务很简单:有人要点餐,他这更便宜,客人把点单信息发过来,他就代为下单。即使是员工内部价或者节日促销,通常也就9折左右,可小峰使用礼品卡下单,竟然只有面值的6.9折。
这门路从哪里来的?这就不得不提到带他发财的李哥。刚搭上这条线时,小峰也觉得有些猫腻——对方的低价不合常理,而且满口“混料”“刷单料”的黑话,这礼品卡恐怕来路不正。但他转念一想:“我只是个中间商,上家是偷是抢,跟我有什么关系?警察还能抓我不成?”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小峰一咬牙,以6.9折的价格,收购了李哥面值1.7万元的快餐店礼品卡,开始了他的“代下单”工作。
随后的几天里,小峰利用这些礼品卡在二手平台疯狂接单,虽然每笔的利润不高,但下单的数量不少,短短几天就入账七八百元。直到警察敲开了他的家门。
【“副业”变成“负罪”】
原来,这些礼品卡来源于一个专业电诈团伙。他们先在网络上用“刷单返利”的套路骗取受害人的钱财,随后层层转手,将赃款用于充值礼品卡,最终流转到了像小峰这样的“代下单”商家手里。这是一条完整的电诈赃款洗白链,而小峰便是链条末端的“帮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明知涉案礼品卡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可能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为了赚取差价予以收购并代下单,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小峰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5000,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代买代卖、虚拟币交易、出借银行卡帮忙套现……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黑灰产业链的“洗钱”方式正在不断翻新。
利不在大小。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无论金额大小,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不是“转个手”的小事,而是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切勿因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