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青知识产权
26-06-05 08:11 微博认证: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 法律博主

人工智能提示词的版权问题:思想抑或表达的范畴?

仅有8个提示词生成AI啤酒配图,相关主体实施诉讼维权行为,为何法院认定不受法律保护?这一案例所涵盖的相关版权法律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实际上,在本案之前,2025年底上海也发生了首例人工智能提示词的版权保护问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定涉案提示词不受版权保护。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概否认提示词不受版权保护而仍然需要个案认定。

众所周知,思想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法中的重要原则,其中思想不受版权保护,只有思想的表达,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受著作权法保护。讨论人工智能提示词是否受版权保护,自然也应当界定提示词是属于思想还是表达的范畴?我们需要看到的是,任何提示词的输入,都表达了一种思想,这种思想有可能是一种创作的思想。当然,我们并不能就此止步,还需要看用户提示词是否具有个性化,特别是评判其在相关的判断、选择、安排等方面是否具有独创性。前述上海黄浦区法院的案例,就是如此认定的。用户输入的提示词如果过于简单,很可能就是公共领域的词汇的简单组合,无从体现用户创作的表达性内涵,从而无法满足著作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在这情况下,用户对生成内容也不享有版权。

发布于 北京